湖南省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介绍,“以票控税”是当前税收征管的主要措施,发票是财务收支的重要凭证,也是税源、财源控管的重要手段,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在暴利的驱使下,不法分子利用假发票违法犯罪,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个毒瘤,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严重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记者了解到,2010年湖南省共查处发票违法案件2183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62起,抓获犯罪人员292人,打掉制售假发票犯罪团伙53个,捣毁制售假发票窝点122个,收缴作案机器216台(套),缴获各类假印章4384枚,收缴假发票5937万余份。
当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更加隐蔽猖獗,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兜售、非法代开发票和非税收入票据。情节也更为严重,据湖南省政府公布资料显示,仅仅是去年10月破获的“娄底朱惠智等特大非法制造假发票团伙案”,就缴获了各类假发票2787万份,创下湖南省单案缴获的假发票之最。
2011年,湖南省被列为全国10个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重点地区之一。据悉,湖南省将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建立起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泛滥的势头。同时,将继续保持对制售假发票犯罪团伙的高压打击态势,对重点工程及政府公共投资项目中接受发票的真实性开展检查,做好对非纳税单位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切实遏制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非法发票的势头。实现对发票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国家财经和税收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