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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解答(二)


  一、有关换证问题。
1.问:换证收费吗?费用多少?
 
答:换证是完全免费的。
 
2.问:身份证丢了,用临时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可以办理换证吗?
 
答:不行。您的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有关您本人的基本信息要与您的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完全一致,我们采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来采集您的基本信息,没有二代身份证就无法采集到您本人的信息。
 
3.问:提交申请后不提示打印申请表,怎么办?
 
答:首先请您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进行个人信息填写。如还存在问题可能是①所填写的信息不完整;②证书号中包含中文字符。
 
4.问:申请表打印出来了,我该到哪个财政局去换证?
 
答:请到旧证书上的签发机关(×××财政局)去办理,也可以参阅个人界面基本资料中的属地规划。具体办理地址可在待办事宜中查询。
 
5.问:我有会计师证书(助理会计师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这里是否要填写?
 
答:“专业技术职务”一栏,须有工作单位的聘书或者聘任文件才可以填写,否则只能填写“无”;如果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以填写在“专业技术资格级别”一栏。
 
6.问:换证申请上面是否需要上传照片?
 
答:无需上传照片,我们将从您的二代身份证上自动采集照片。
 
7.问:我的旧证书已经丢失,怎么换证?
 
答:先登报挂失,然后从“会计之星”下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补办申请表”,之后携带报纸、申请表、本人书面申请、原始“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到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期间涉及继续教育的问题,请与发证机关联系。
 
  二、     有关考试合格申请新证书问题。
1.问:我有旧初电证书,但是网上无成绩,导致现在不能申请从业资格证书,怎么办?
 
答:请带上本省会计电算化证书原件(2006年之前的证书不能合成)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详细准确的准考证号或考试日期,到考试所在地区财政部门进行登记,我们核实后将尽快补录成绩。
 
2.问:我有中级电算化证书,可以加分吗?怎么办理?
 
答:本省证书可以加分。所加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所加分数是10分,加分时间限定在取得证书前后的一年。系统将根据条件自动进行加分处理。
 
3.问:我的申请已经提交,提示“请等待通过”,需要几天才能通过申请?
 
答:各地财政部门的办理进度不同,详情请咨询属地财政局部门。
 
  三、调转问题。(首先在原发证机关进行信息采集与换证工作)
1.问:省内如何调转?
 
答:换证后进入会计之星,登录个人页面,点击左侧“申请调转”,所提交的申请在调出地财政局网上受理之后,本人打印调转申请表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即可。具体请按照网上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2.问:由省内向省外调转?
 
答:换证后进入会计之星,登录个人页面,点击左侧“申请调转”,提交申请,按照提示打印《调转申请表》,带相关证件及调入单位证明到发证机关办理调转手续,盖章。
 
3.问:由省外向省内调转?
 
答:在所属地区调出后带上调转申请表以及相关证件到调入地办理登记,经省级会计管理部门核实后(核实期与调出地答复时间相关),在“会计之星”上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交换证申请,打印申请表,到调入地财政部门换证。

  四、继续教育问题。
 
1.问:我的证书是2009年发的,还没有参加过继续教育,该怎么办?能换证吗?
答:按规定,首次申请证书当年可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第二年起,会计人员必须每年完成规定课时的继续教育,您需要补参加2010年的继续教育,然后才能换证。在校学生可不必参加继续教育。具体事宜请与签发机关联系。省直会计人员请拨打电话0351-4048348,尽快报名参加。其他人员请与发证机关联系。
 
2.问:如何参加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关注会计之星网站公告。
 
  五、其他问题。
1.问:会计职称考试用书在哪领?
 
答:请电话咨询山西省会计服务中心,电话0351-4188021
 
2.问:我是县级的一名考生,我的考试成绩去年已经通过,但考试的时候身份证号有误,现在网上没有成绩不能申请证书,我已经在县财政局登记过,跟我同样情况的人已经可以申请了,为什么我的还是不行?
 
答:历史成绩的身份证号错误问题,需要统一上报到省里,我们在核实无误后,将尽快处理。无法处理的情况是:身份证信息仍有错误、没有提供准确的考试日期或者准考证号,查不到成绩。无法处理的错误信息已返回各市财政局,可以到当地财政局去查询,登记准确后再进行上报。
 
3.问:在2003年省内甲地考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是4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和登记,2007年又在省内乙地考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并一直参加继续教育和登记,现在换证信息在甲地财政局,但甲地财政局要求补齐2003年至今的继续教育才能换,怎么办?
 
    答: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山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您应该参加甲地财政局组织的一年一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两年一次的会计人员免费登记。在甲地财政局没注销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您不可以参加乙地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但由于我省以前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不完善,使您有机会参加了乙地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这种情况以后不可能再发生。针对已发生的这种情况,建议您将您的具体情况上报乙地财政局,说明情况。乙地财政局核实后,上报财政厅会计处,由省财政厅会计处将甲地财政局保存的您的有关数据导入乙地财政局数据库。换取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请按规定参加乙地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更新时间2023-02-20 21:39:1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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